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在司法实践中,遗嘱的种类有哪些呢?有的遗嘱需要见证人,那哪些遗嘱需要见证人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为您解答。
一、遗嘱的种类有哪些
1、自书遗嘱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
4、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公证遗嘱
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遗嘱见证在出现在三种场合:
这是因为这三种形式的遗嘱相对来说,其准确性、可靠性不及自书、公正遗嘱,由见证人见证,可防止遗嘱被伪造、篡改,有助于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只有一个或没有见证人的遗嘱无效。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哪些遗嘱需要有见证人”,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应注意的是,因为见证人的证明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所以法律规定见证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不具备这些资格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其所见证的遗嘱无效。在目前的情况下,建议您找符合条件的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较为稳妥,相信有专业律师的见证,您就再也不会担心遗嘱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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