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遗产的继承非常常见,有时伴随遗产的不仅仅是财富,偶尔还会出现债务情况。在公民死亡后,其所遗留的财产中包括了财产权利与财产义务两种。遗产继承人既要继承财产权利,也要继承财产义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有义务同时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公民继承遗产的一项义务。所以,债务在遗产的继承范围内。
遗产债务的范围是是什么呢?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遗产债务主要来源有:
1. 被继承人生前理应缴纳的各种罚款、个人所得税、车辆保险费、营业税以及买卖房屋税等等。
2. 被继承人在生前欠下的违约债务,或者是买卖合同中未支付完成的货款等等。
3. 被继承人生前因为侵权而需要缴纳的罚款和赔偿等等。
5. 个人合伙或者企业合伙模式中欠下的债务,需要被继承人承担的部分。
遗产继承中的债务划分也是一个问题,如果是遗产有多人同时继承,那么债务的划分也应该按照所遗产的比例来决定。而要是在遗产继承开始之前,已经就遗产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的合法债务,那么之后各个继承人就只能在剩余遗产的范围内来继承遗产了,并且这个时候也 不会再涉及到继承债务的问题。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那么同时也就不用再帮被继承人偿还债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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