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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去世之后,就会开始遗产的继承。而此时具体分割遗产之前要知道可以分割的财产范围,同时也要了解清楚分割遗产应按什么顺序进行。不然的话就有可能对部分继承人不利,下面律图小编就来为您介绍这个问题。
一、分割遗产应按什么顺序进行
法定继承中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的先后次序,又称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被继承人死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继承。
法定继承中遗产继承顺序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存在并有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则无权请求继承遗产;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另外,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代位继承人继承他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可以作为对法定继承人两个顺序的补充。
二、不宜分割的遗产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不宜分割的遗产”,不是绝对不能分割,而是指如对遗产标的物本身进行实物分割,可能会改变其性质或损害其实际效用的遗产。对于此种遗产,应当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的原则,按照遗产标的物的种类、性能、经济用途以及继承人的需求等,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所谓“折价”,是指将不宜分割的遗产实物变卖等折为现款,由各继承人接应继份额的比例,分配现款。所谓“适当补偿”是指将不宜分割的遗产由最需要该遗产的一名继承人继承,对其他继承人的损失,由此人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给予适当补偿。所谓“共有”,是指遗产中有不宜分割物,各继承人均坚持继承,则不分割遗产,由各继承人共同继承,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对该物享有同比例的所有权。
通常在法定继承当中才会涉及到分割遗产顺序的问题,这个时候要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的。上述就是对“分割遗产应按什么顺序进行”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泸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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