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对抚恤金立遗嘱有效吗
死者对抚恤金立遗嘱是无效的,因为抚恤金不是死者的遗产,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或者经济补偿金。一次性抚恤金系因死者死亡,给死者生前供养的近亲属造成生活困难,由死者生前单位给予的慰问金和生活补助费,领取一次性抚恤金是死者近亲属的法定权利,《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死亡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者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抚慰和经济补偿,给付对象为死者家属。由于死亡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亦不能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予以分配。遗嘱是否排除子女的继承权,并不影响子女对抚恤金的请求权。亲属如对抚恤金的分配问题产生纠纷,可以共有物分割纠纷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分割,至于死亡抚恤金如何分割,则需在庭审中综合共有人是否有生活来源、与死者生前的亲疏程度及所尽抚养义务等进行考虑。
二、抚恤金怎样分配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因此,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不能作为死亡职工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抚恤费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单位应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抚恤费。这些抚恤费是发放给受供养人的,属于受供养人的财产,而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以遗产继承的方法分割。
3、因军人致残、牺牲而发放的抚恤金依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现役军人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残废军人抚恤证和一次性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是发放给残废军人的,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在其死后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的,我国兵役法规定的应由国家一次性发给家属一笔抚恤金;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属于军人家属所有,军人死后不能作为其遗产处理一、抚恤金不纳税。
抚恤金按照实际的实际情况,计算抚恤金的数额。对发放的数额有异议的,应该上诉当地的主管部门和人民法院,要求增加抚恤金的数额。我国的主管部门和人民法院,对抚恤金的计算重新进行审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