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很多财阀大家族的家主在去世前会立下遗嘱来确定家族由谁继承掌管。而现今社会,老人们在健在时也会立下遗嘱来确定儿孙继承遗产的方式。那么,遗嘱继承遗产的要求是什么呢?继承人在继承分割遗产时,如果要按遗嘱继承遗产有没有时效限制?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遗嘱继承遗产的要求是什么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籍,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二、遗嘱继承遗产有没有时效限制
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三,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老人在立遗嘱时,如果不想在自己去世后继承人之间对遗嘱的效力产生争执,避免所立遗嘱无效,最有效的办法便是将遗嘱办理公证。并且其继承人按遗嘱继承分配遗产的时间不能超过法定的时效限制,否则就很有可能丧失遗产继承权。不过,如果您的遗产继承权不是因为过时效而丧失,而是因为其他继承人侵吞遗产剥夺了您的继承权时,建议您及时咨询遗产继承方面的专家律师,以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您自身的合法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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