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多久不继承视为放弃遗产继承?
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对被继承人履行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也可作为第一顺序参加继承
三、遗嘱和遗赠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只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都属于自然人);后者的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受遗赠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但受遗赠人须在遗赠人的税款债务清偿后,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受遗赠人无权接受遗赠。
(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4)作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放弃遗产继承和放弃接受遗赠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就比如说当事人的父母在遗嘱中表示把个人财产全部都留给孩子,在父母去世以后孩子没有及时处理遗产继承的,并不是说到了多长的时间,这份遗嘱就自动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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