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关系我国的法律制度当中还规定了代位继承了这种特殊的法定继承情况,从根本上来说是针对晚辈当中的直系血亲而进行的继承。代位继承当然对于我国的继承法来说也是进行了更加全面的完善,初次接触到代位继承的这个概念的人眼中,可能也比较关注在我国关于代位继承的目的是什么?
一、在我国关于代位继承的目的是什么?
因为继承者是我国法律当中规定的一种继承的方式而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代位继承权。源于罗马法。现世界各国继承法中一般都有代位继承的规定,但具体规定却有所不同,大多数国家只限于死者的直系血亲卑亲属为继承人时始发生代位继承,旁系血亲为继承人时,其子女不得代位;少数国家则无此规定。
二、代位继承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
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代位继承只是我国针对遗产继承过程当中的某些特殊情况而制定的一种继承的方法。但是我国的代位继承规定的那些条件限制是比较严格的,如今生活当中代位继承的这种情景也是比较多的,您在生活中涉及到了代位继承而引发的纠纷欢迎到365平台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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