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并不都是幸福的,离婚后父母再婚,跟随父母一方与继父母生活,很多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可能比亲生父母子女更相互依赖。从道德层面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已与亲生父母无疑,然而在法律上是否承认二者之间的血亲关系?继子女的亲生子女是否可以申请代位继承父母的遗产份额,很多人在都会产生疑惑,毕竟自己与父母的上一辈并没有血缘关系。那么代位继承包括继子女吗,是否有法可依?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代位继承权。源于罗马法。现世界各国继承法中一般都有代位继承的规定,但具体规定却有所不同,大多数国家只限于死者的直系血亲卑亲属为继承人时始发生代位继承,旁系血亲为继承人时,其子女不得代位;少数国家则无此规定。
一、首先必须是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我国《继承法》第10条第四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若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成为拟制血亲,那么继子女同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二、代位继承人的范围
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还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因此,在考虑代位继承包括继子女吗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特别关注以上两点。首先抚养与赡养关系要同时成立,即继父母必须履行抚养继子女的义务,相对而言,继子女也必须相对应的履行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这样才能构成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其次代位继承人的条件也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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