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丧失继承权从何时开始
继承人被认定做出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后,继承权就会丧失,例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被法院判决后,就可以认定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遗产继承权的实现
(一)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
(二)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4、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
继承人被认定做出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后,继承权就会丧失,例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被法院判决后,就可以认定丧失继承权。
继承权是可以丧失的,一旦被认定丧失了继承权,那么对于遗产的继承是没有权利了。在继承的时候,一般就是按照顺序来进行继承的,主要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三顺位继承人等。所以说在这个时候,最好不要做丧失继承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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