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子女有继承权吗
重组家庭的子女, 只要孩子们和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 就有继承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规定的顺序继承,有遗嘱的根据遗嘱的规定继承。
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因此,重组家庭中家庭成员继承权的确认,主要涉及到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继子女、继父母之间是否有继承权。
首先,认定的标准就是双方之间具有扶养关系,主要包含三种情况:
其一,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其二,继子女赡养了继父母;
其三,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生活、教育费用,继子女赡养了继父母。
存在以上三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就可以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各自对对方有继承权。
很多人以为重组家庭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其实不是的,只要具备了抚养关系就具备了继承权。所以说这个时候,就是按照第一顺位来进行遗产的继承,在继承的时候,需要走相关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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