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代写遗嘱需要律师事务所的盖章吗?
律师代书遗嘱,不需要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律师事务所见证遗嘱的,作出见证书,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律师可以代书遗嘱,但律师没有权利进行公证,公正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因此这个费用是分开的,即律师代书遗嘱的费用和公证的费用。一般律师代书遗嘱费用在800~1200元,公证费用在200~500元。但要注意,若是公证,以后想再撤销或改变该遗嘱,必须再通过公证方式更改,否则原公证遗嘱仍然有效。
遗嘱应该交给遗嘱人信任的机构和个人来保管,比如公证处、律师所、亲朋好友都可以。
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由于其非自书性,在实践中产生的争议就比较多,在对其效力的认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
遗嘱保管人有以下几个义务:
1、按照遗嘱人或其业务职责的要求,负有保守遗嘱内容秘密的义务。
3、在知道继承开始后,及时将保管的遗嘱提交执行遗嘱的社会组织,或已确定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
遗嘱保管人即使认为该保管的遗嘱是无效遗嘱,亦负有立即提交的义务。
综合上面所说的,代写遗嘱是订立遗嘱的一种形式,代写此遗嘱的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的人,只要与继承者没有利害的关系那么都是可以作为见证人的。如果是律师代写,那么在代书遗嘱上是不用盖事务所;如果是有见证的材料,那么需要盖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