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什么情况不能分到遗产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丧失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丧失继承权的,本人不能依据法定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丧失继承权的,其不产生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法律效力;
3、丧失继承权的,指定其本人继承的遗嘱部分无效,无效部分按法定继承处理。如指定多名继承人,其他继承人的效力不受影响,无效部分按法定继承办理。
一般认为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依据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应由所有继承人经协商取得一致并确定分割遗产的时间。如果共同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的时间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请求基层组织予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共同继承人中的任何人在继承开始后,都有随时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并在请求不被接受或者认为遗产分割显失公允时,有权要求基层组织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遗产的分割时间,或者径直做出分割遗产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