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自己写的遗嘱并不强制要求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自己写的遗嘱也就是法律意义上的自书遗嘱。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后几种遗嘱订立后可以不进行公证。
二、老人应该如何自己写遗嘱
老人自己写的遗嘱也即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司法解释》第四十条规定: “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老年人订立遗嘱时选择自己书写的,只要保证书写是的内容合法,也没有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写完之后,也按照规定签名并注明日期了,此时该自书遗嘱是有效的,而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之后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