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赡养老人还能分遗产吗?
没有赡养老人还能分遗产,法律当中规定的是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可以少分财产。并不是完全的丧失继承权。根据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由此可见,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不赡养被继承人的,并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因此,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不丧失继承权。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法定继承遗产的顺序是怎样的?
1、继承遗产的排位指的就是,当被继承人身故以后,依法继承其财产的人的排名顺序。
首批次排位:法定的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的孩子、当事人的父母。
次批次排位:当事人的亲生兄弟姐妹、自己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
2、法定的继承流程开启以后,首先由首批次继承人继承,次批次继承人不能参与。若并无首批次继承人的,才可以由次批次继承人参与。
我们国家所规定的赡养义务是每个公民都应尽的。在这种情况之间的话,如果没有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继承人财产的时候,也是需要对此来进行区别对待,一般情况下可以可以对遗产进行少分。但是不会因为这种情况导致继承权力完全的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