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是很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关系到普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老人去世后,其会留下一定的财产,如果写有遗嘱,具备法律效力的话,家庭成员应该按照遗嘱的内容分配财产。而在继承里面,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那么,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哪些区别?下面我们来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3、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由于转继承是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继承权。
二、转继承的特点包括哪些?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移转给他的继承人”的规定,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通过上面这篇短文,小编告诉了大家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哪些区别,两者虽然都是继承的一种,有相似之处,但是还有不同之处。两者法律基础、继承人范围和继承内容有所不同。在继承人范围上面,代位继承的范围更小,只能发生在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子女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