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怎样办理
首先,必须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最后,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
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的一项权利,其本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行使,不受他人干涉,
因此,放弃继承权也不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由此可以得知,无论是否放弃遗产,子女都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不能以放弃遗产等理由不履行赡养义务。因为这种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特殊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并不是等价有偿的。不能把赡养义务的履行功利化。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赡养义务不仅仅体现在经济上供养,还包括照顾饮食起居、生病陪护和精神慰藉等行动上,即便不一起居住也应该经常看望、嘘寒问暖,关心父母的精神需求。
赡养和继承权的放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混为一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除非赡养人完全丧失赡养能力,否则赡养人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是必须履行的,是无条件的。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力,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接受还是放弃,但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因放弃继承权而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