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写?
XXX公证处: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或干部)×××(男或女),××××年×月×日出生,生前住××××(详细住址),于××××年×月×日因××××(死因)××××(死亡地点)死亡。
被继承人的妻子(或丈夫)×××,××××年×月×日出生,现住××××(详细住址)。
×××与×××(指死者与其配偶)于××××年×月×日在××镇登记结婚(如解放前结婚的写:在××镇××管区××村按当地风俗习惯结婚),婚后生育有下列×(明确数量)子女:
儿子:×××,××××年×月×日出生,现住××××(详细住址)。
女儿:×××,××××年×月×日出生,现住××××(详细住址)。
被继承人的父亲:×××,××××年×月×日出生,现在情况(如健在的要写详细住址,如去世的要写死亡年月日、详细死亡地点、生前住址等情况)。
被继承人的母亲:×××,××××年×月×日出生,现在情况(如健在的要写详细住址,如去世的要写死亡年月日、详细死亡地点、生前住址等情况)。
现死者的妻子(或丈夫)和子女等人到市公证处申办×××(死者)的×××(什么遗产)事宜。
上级机关加意见(盖章)所在单位写证明(盖章)
经手人:(签名)经手人:(签名)
二○××年×月×日二○××年×月×日
二、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对于遗嘱人的亲属关系,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相关事项的办理上,应当对继承人是否具备继承权来进行认定,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可以根据提交的亲属关系证明来进行合法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