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遗嘱内容不明确的有效吗?
遗嘱内容不明确有可能导致无效,因为这时可能导致在死后财产的分割无法界定,必须导致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另外,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二、遗嘱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遗嘱的有效是建立在遗嘱的有效构成要件的基础之上的,对于遗嘱的内容不明确的,可以导致遗嘱的相关事项不具备法律效力,特别是对于遗嘱的合法性是必须在遗嘱的相关条款合法的情况下认定的,具体情况应当由遗嘱人进行明确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