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怎么写才合法有效?
遗嘱的书写应当由本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才合法有效,不同的遗嘱形式,所生效的条件也各不相同,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对应的准备工作,才能让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
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
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
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二、遗嘱的要求是什么?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3、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遗嘱的书写在现实生活当中肯定是非常的重要的,毕竟它会涉及到一些财产的处分方面的问题,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国家法律当中也明确的规定了不同形式的遗嘱,它的不同的生效条件。所以一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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