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继承法》。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首先适用遗赠扶养协议,然后适用遗嘱,最后适用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相关内容规定在我国《继承法》第二章,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其相关内容规定在我国《继承法》第三章,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赠相关内容规定在我国《继承法》第三章。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遗赠抚养协议的书写也是跟遗嘱一样有法定的格式,在格式不对的情况下,会导致该协议无效,为了避免格式不对造成的无效,建议找个比较资深一些的律师,代替自己来书写,并在订立之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这样法律效力更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