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子女能继承亲生父亲的遗产吗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带子女再行结婚;或因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再行结婚,在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的亲属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他们之间没有权利义务关系,他们之间只是姻亲关系。另一种则是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他们之间产生如同生父母子女间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中,继子女享有一定权利,同时也应当履行一定的义务。继子女在未成年时有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死亡,与继子女共同生活的继父或继母仍应继续抚养继子女,继子女的生父母一方要求将继子女领回抚养的除外。当继父母死亡留有遗产时,没有丧失继承权的继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继父母因对继子女的实际抚养,而形成拟制的血亲关系,从而具有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对父母遗产所具有继承权。《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由此可见,有无实际的抚养关系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无继承关系的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明确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二、兄弟有继承权吗
兄弟有继承权。
兄弟姐妹为第二代旁系血亲,是血缘关系(或拟制血亲)最近的旁系血亲,他们共同生活于一个家庭之中,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关系密切。因此我国《继承法》将兄弟姐妹之间列为相互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定第百二顺序范围内。
法定继承第一顺度序是配偶(领证)、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若继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扶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