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律师办理的遗嘱律师要盖什么章才有效?
律师事务所章、个人章。
律师办理遗嘱见证需注意下面几点:
(一)有遗嘱的情况
1、委托人的委托手续;
3、如委托人提供遗嘱原件,律师应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调查事项为委托人提交给律师的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4、如委托人当时立遗嘱,律师要严格审查立遗嘱的过程、代书的人、两名见证人身份是否合法(是否是委托人的亲属)立遗嘱人思维是否正常,是否有胁迫的情形等。审查立遗嘱人的身份证、财产所有权证等;
(二)没有遗嘱的情况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3、审查代书人、见证人(邻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身份,为委托人作调查笔录;
4、去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内容为了解立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5、回律师事务所作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写明委托人的基本情况。
二、进行遗嘱公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在订立了遗嘱后也是需要按照遗嘱规定的内容去执行,那么在订立遗嘱时也是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同时在遗嘱中也是需要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如果在订立的遗嘱中有任何的违法行为后该遗嘱也是不具备任何的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