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遗嘱中全部的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就可以不用管遗嘱了,然后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如果只是遗嘱当中某一个继承人宣布不放弃,那么就按照遗嘱分担给其他继承人。
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是不能任意撤销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之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所以如继承人在放弃继承后反悔,首先可以于其他继承人协商,如其他继承人一直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则可以仍按原各自份额继承。如不能协商一致则需经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理由决定是否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
此外,如果放弃继承是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的公证能不能撤销?依据《公证法》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没有法定情形的,也就没有能否撤销的问题。
放弃继承权后反悔是否有效关键是看遗产是否进行处理,如果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只要继承人能够提出正当理由并有相关证据,那么反悔是可以被承认的。
三、《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五条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为了避免死后继承财产时出现纠纷也是可以提前订立遗嘱的,在遗嘱中也是要写明订立遗嘱当事人的具体信息以及财产的内容和分割情况,同时在订立遗嘱时一定要在当事人根据自身的意愿并在合法有效的条件下订立的,否则该遗嘱也是不具备任何的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