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立遗嘱双方相互继承对方的遗产,那么该继承是基于夫或妻系为另一方的法定继承人,如果双方婚姻关系解除,那么就不是遗嘱中的法定继承人,其不能作为夫或妻继承另一方的遗产。而且,遗嘱可以撤销、变更或者重新立遗嘱,夫妻关系解除后,双方均可以重新立遗嘱。
夫妻共同遗嘱是指夫妻之间经过商量,对共同财产采取一致意见,用同一个遗嘱的方式处理死后的财产。夫妻共同遗嘱的设立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处分的对象是作为遗产的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遗嘱,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同时也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夫妻双方可以用共同遗嘱处分其共同财产。
第一种是单纯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双方在同一个遗嘱中指定他们的继承人中的某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
第二种是相互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互相指定对方继承自己财产的共同遗嘱;
第三种是混合型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的遗产首先由生存一方继承,等到双方都死亡后,他们的共同财产再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对于第一、二种类型的夫妻共同遗嘱而言,有两种情况:
2、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遗嘱中处分死者财产的部分生效,处分生者财产的部分不生效。
对于第三种类型,只要一方死亡,遗嘱立即生效,死者的遗产由生者继承。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双方相互订立了继承的遗嘱,那么在夫妻双方关系解除以后,作为丈夫和妻子这个法定继承人的关系也就解除了,不属于遗嘱中的法定继承人,而且双方在离婚以后,还可以撤销遗嘱,重新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