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婚姻法中继承父母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新婚姻法遗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产赠送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嘱和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三、继承房产需要满足的条件
第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当事人依据死者遗嘱指定办理的继承,所得住房登记在当事人一方名下的,住房为登记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如果夫妻一方继承房产,不是按遗嘱指定办理的继承,所得住房为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四、新婚姻法下夫妻如何打好“房屋保卫战”?
(一)如果父母是在婚前就给儿子买房,并且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额全部购房款,那么很不幸地告诉你,离婚时儿媳还真的没份。因为上述行为将视为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那么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也就是平时说的“婚前个人财产”了。
如果父母是在婚后给儿子买的,那就不一定了。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男方父母出资单独购房并且把产权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则视为父母对他们儿子一方的赠予行为,也就是儿子个人财产了。但如果产权证写上了夫妻共有,那就不存在没份之说了。
(二)不少人觉得新婚姻法下,对男人而言是“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只要是丈夫这边给了首付,离婚时妻子是不是“渣都没有”(什么都没有)?与上面的问题一样,无论是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只要登记在了一方的名下,都会被认为是父母对他们儿子一人的房屋赠与,也就是说离婚时房子将归男方,无论女方是否有共同还贷。
需要指出的是,房子虽然没了,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钱以及增值部分还是有的。对于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当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条规定充分考虑了男女双方在物质付出上的公平,但对于女方在家庭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且无法量化的付出并没有给予过多考虑。
(三)按照《婚姻法解释(三)》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至于房贷部分,共同还贷的钱以及增值部分就由男女双方公平分配。
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编中的规定,相比于婚姻法新增了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以及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样一来,新婚姻法中父母房产的继承通道相比于旧婚姻法的继承通道更广了,并且可以更好地尊重父母的真实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