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吗?
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权是平等的,配偶与子女同属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在法定继承时,一般平均分配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
4、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5、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配偶父母子女和被继承人的关系是最为亲近的,可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特定情形下也会失去继承权的,或者说继承人也拥有放弃继承权的权利。另外就是,法定继承不能取代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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