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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广大农民而言,农村宅基地应该算是一笔重要的资产。许多老一辈的庄稼人都在农村,而年轻人都外出去城市里。如果老人去世,那么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呢?在农村宅基地建房又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律图小编将为大家一一解答。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是老人的财产,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二、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继承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 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成为城镇人口的村民子女,其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如果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的继承人使用。
如继承人要求处理房产,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
(2)将房屋出售给有准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在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的性质作了一致性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性质是公有的,由集体行使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农民对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权。
如果农村村民在其宅基地上建房,应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未经批准建房,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现在大家应该有所了解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仅作为一种特殊物权,是不可以继承的。而建造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继承条件,就可以申请继承。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一些注意事项,大家有必要对其有所了解。想要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应征得村民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