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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在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如果生下了子女的话,这样的子女一般是认为非婚生子女的。实践中,很多人认为这样的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那究竟同居所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下面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同居所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过去,我们看待私生子往往是戴着有色眼镜,对养子也是很鄙视的。这是传统观念在作怪。觉得私生子是没有相关权利,尤其在继承遗产方面,婚生子女会排斥非婚生子女,觉得非婚生子女在分他/她的财产,其实,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也就是说同居期间生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婚生子有继承财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也是有同等的继承财产的权利,不能因其身份而差别对待。
二、非婚生子不仅有继承财产的权利,还有以下权利:
2、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给付生活费、受教育费;
3、当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生父母也同样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尽管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有同等权利,但在主张自己的继承权时通常会遭到婚生子女的排斥,非婚生子也会心生自卑,觉得自己不够资格拥有继承财产的权利,这些想法是统统都是不正确的,法律赋予的权利,当事人就应该坚决维护。
1、确定自己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需要了解相关遗嘱内容,遗嘱效力等。
2、注意自己可以起诉的法院在哪里;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比如,主要是对存款的继承发生纠纷,存款地应为主要遗产地,存款在不同的地方的,数量最多的存款地为主要遗产所在地;如果是对家具、家用电器等动产继承发生纠纷,这些财产的相对集中的放置地为主要遗产地。当事人应当在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3、注意起诉时效的问题,关于诉讼时效,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上述三个问题如果未了解清楚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诉累,我们建议当事人可以在行使诉讼程序维权继承权时咨询律师,确定自己的合法权益后自己提出诉讼或者聘请律师代理。
虽然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也是作出了相应保护的,换言之,即使是同居所生子女的,也是享有继承权的,而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是不受任何人侵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