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迫放弃继承,还可以反悔吗
如果当事人在被别人强迫的情况下放弃了自己应该继承的遗产,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在作出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时受到了威胁或者强迫,则该继承人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其继承权,重新分割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应属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主动放弃继承权,在遗产处理之前,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反悔的,由人民法院酌情决定是否恢复其继承权;遗产分割以后,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反悔的,不予支持。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可以在遗产分割前撤回,但放弃遗赠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为有效,不得撤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协议有效,只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合法订立的前提下,就有效。放弃继承权迁涉到当事人的利益问题,最好做个放弃遗产继承公证声明,经过公证的放弃遗产继承会更有法律效益。
遗产已经继承还能再放弃,可以依照《继承法》,宣布放弃继承。放弃遗产继承权一般是不可以再次继承的,但如果放弃遗产继承权后出现反悔的,可以在遗产继承事实发生之前提出,如果已经发生了继承的事实的,则不可以再次获得遗产的继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