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怎么在家立遗嘱才算是有效的?
一份有效的遗嘱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具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完全是出于自愿,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图制作的,而并非是受他人的欺骗或胁迫而订立;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悖,处分的仅仅是遗嘱人个人的财产。其中,必须注意的是,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这份遗嘱将会被认定是部分无效的;
4、遗嘱必须具备法定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书面遗嘱和录音遗嘱。遗嘱要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需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二、遗嘱无效的16个情形有哪些?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遗嘱内容涉及被处分过的财产;
5、遗嘱内容涉及无权处分的财产;
6、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7、遗嘱未为特定弱势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8、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9、他人书写自己签名的遗嘱无效;
10、特定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1、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失效;
12、利害关系人见证的代书遗嘱无效;
14、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
15、未清偿立遗嘱人的全部债务;
16、内容不清、自相矛盾或无法实现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立遗嘱就是由遗嘱人来亲自订立,但不管是以哪一种形式进行订立都需要符合条件才能进行办理,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之外那么对于其它形式的遗嘱都需要有见证人的存在才能让遗嘱起到法律的效力,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来进行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