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的订立程序不同,自书遗嘱一般有被继承人亲自订立;公证遗嘱需要被继承人到公证处,在相关工作人员配合下完成。相对而言,公证遗嘱程序要复杂一些。
2、遗嘱的效力不同,自书、代书、口头和录音遗嘱,不得更改和撤销公证遗嘱,也就是说目前公证遗嘱效力最强。
应当注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的法定形式。法律要求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
二、自书遗嘱有哪些法律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综上所述,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都是订立遗嘱的形式,两者在订立程序和效力上不一样,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自书遗嘱是当事人自己完成的,只要符合遗嘱条件就有效,而订立公证遗嘱需要去公证处办手续,需要带上遗嘱文本、财产证据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