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是需要交税的,包括公证费、房产评估费、继承过户费用、契税、营业税以及个税等相关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根据最新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该规定表明了房产的继承不再要求强制公证,可以选择不公证,但公证后的房产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公证后的房产能维护自身的权益,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产评估费
房屋评估采取房产价格评估的市场比较法,是由评估专员结合待评估房屋的实际情况和对比市场价格,包括以下因素:面积、楼层、朝向、装修状况等等,计算出该房屋的相对科学合理的相对市场参考价。而房屋评估费则是指在评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即对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的一种费用。不同地域收取的房产评估费标准也不相同,具体看该市的收费规定。
需要办理登记,收取100元登记费及5元的权证印花税。
4、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根据《契税条例》的规定,这部分费用是受赠人或单位承担的,按照3%的比例缴纳。因此,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5、营业税
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5.6%。
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证过5年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5.6%。
6、个税
继承: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1%。
遗赠: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1%。
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房屋的个税如是当事人的唯一住房,且房屋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可以免征房屋的个税。如没有超过5年的, 应按照房屋总价的1%进行收却。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办理房屋的过户办理。
延伸阅读:
夫妻一方去世财产继承权吗?
老人再婚后财产如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