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人自己去写下自己身后的遗嘱,那么这样子的情况所立的遗嘱法律承认它的效力吗?自立遗嘱的话,又是不是需要见证人在场呢?需要几个见证人才是有效的呢?相信很多人对这个问题并不是很清楚,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这个自立遗嘱的相关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增加大家的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需要先来了解一下到底什么是自立遗嘱,也就是它的含义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的而法律规定,所谓的自书遗嘱,主要是指一个遗嘱人,他生前在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他自己的一部分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一种配置和划分, 而且这个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的时候,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一个自然人,在自己的遗书中,如果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真正是这个死者生前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且必须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时间日期,同时又没有证明这是虚构的证据,那么我们说这种情况下所立的遗嘱,就可以视为自书遗嘱了。除此之外,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对于自书遗嘱,应该是当由这个遗嘱人亲笔书写有关于遗嘱的全部内容,同时签名,并且注明当时的时间日期,才能够正式生效。在我国法律中,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是属于遗嘱中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是指一个遗嘱人,本人亲笔去写的一个书面形式的遗嘱,并且这个遗嘱人有权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提前进行一个处分。在我国法律规定中,遗嘱通常可以划分为公证机关公正过的遗嘱、立遗嘱的人亲自书写的遗嘱、遗嘱人委托他人代替书写的遗嘱、遗嘱人亲自口述的遗嘱等等类型,而我们说者不同种类的遗嘱,也有着有不同的法律要求,那么自书遗嘱要不要见证人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自书遗嘱而言,是可以不要见证人。具体可以看我国的《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其中明确说明公证遗嘱应该由这个遗嘱人到正规的公证机关去办理。而对于自书遗嘱,则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并且在上面签名,同时去写清楚时间日期。而对于委托他人帮助自己写的遗嘱,那么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了,同时必须由这其中一人,进行代替书写遗嘱,而且也需要注明时间日期,而且还必须有遗嘱的委托书写人、其他的遗嘱见证人和立遗嘱的本人的亲笔签名才可以生效。在这个规定中,我们可以清晰看到,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要有见证人,而对于自书遗嘱而言,是没有规定要有见证人的,也就是说没有见证人的自书遗嘱也是有效的遗嘱,是法律承认的。
那么什么人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呢?什么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呢?根据我国《继承法》中的第十八条规定,有些人是不能够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比如说没有行为能力的人;还有就是遗嘱中的相关继承人等,这些人都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我们特别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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