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果想要收养他人,必须符合法定的收养条件和收养的手续。但在很多经济落后的地区,收养都是不符合法定的程序的。我们可以称为事实上的收养。那么关于我们的事实收养关系是如何来进行认定的呢?现在律图为您解答。
首先,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对待。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
只要具具备了上面的条件,我们就应当认定事实收养关系是成立的。
事实收养关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公证或其他合法手续的收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
一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
二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关于事实收养关系如何认定的问题解答,事实收养关系成立以后,我们该如何解除的?是否可以口头解除?事实关系的被收养人是否享有继承权呢?别着急,如果您想要了解这些问题的话,请找我们律图,我们会为您做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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