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收养小孩的时候,为了让收养小孩这个行为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往往都会选择去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这个时候,公证机关就会出具一份收养公证书。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收养公证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帮助大家做一个了解。
一、收养公证书格式怎么写
收养公证书
( )××字第××号
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住址)
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住址)
被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
兹证明被收养人×××的生父母自愿将×××(被收养人姓名)送给他人收养,收养人×××、×××愿意收养×××为养子(女)。
经审查,该收养关系符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条的规定,其收养关系自公证之日起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二、办理收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收养是公民按照法律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建立拟制血亲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
2、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应当有收养协议。收养人与送养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不得由他人代理。
3、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2)收养人的经济能力的证明;
(3)被收养人的出生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4)收养人和送养人的婚姻状况;
(5)收养人的健康证明和生育能力证明;
(6)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7)收养协议(或草稿)以及公证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
三、收养各方的条件
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3、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中国《民法典》所认可的送养人,包括下列公民和社会组织;
(1)孤儿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
(2)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所兴办的慈善机构。那些因父母死亡,其他亲属又无力抚养的孤儿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由社会福利机构收容抚养。当收养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愿收养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孩子时,社会福利机构即可成为送养人。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免除的,但如果父母确实有特殊困难(如重疾、高残、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等情况)无力承担抚养义务,法律允许生父母将自己的子女送养他人。依《民法典》的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时,无论双方是否离婚,都必须共同送养;除因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查找不到时,才允许单方送养;生父母一方死亡的,生存方可单方送养。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小编要提醒大家,收养人去公证处进行收养公证时,一定要带上上述相关的材料,这样才能顺利的办理公证。如果你还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不妨来电咨询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延伸阅读:
收养公证办理的具体程序?
申请办理收养公证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如何申请办理收养公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