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女儿出嫁后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还有吗?

一、女儿出嫁后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还有吗?

女儿出嫁后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还是存在的,子女需要按照规定来履行有关赡养义务。根据《宪法》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二、《民法典》对于赡养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女儿出嫁后也是需要履行赡养义务的,赡养子女的义务,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抚养和赡养的有关情况,子女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即使子女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也不可以对抗赡养义务,如果涉及到遗弃的行为的,是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的。

延伸阅读:

赡养义务和继承权有关系吗?

老人赡养费标准是什么

子女赡养费的条件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赡养  赡养词条  出嫁  出嫁词条  义务  义务词条  女儿  女儿词条  父母  父母词条  
收养赡养

 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

一、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农民工所...(展开)

收养赡养

 追索赡养费要什么证据

热门阅读:离婚析产 子女抚养权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 婚前房产 变更抚养权 夫妻感情破裂很多子女赡养老人的都是通过支付赡养费的方式进行的,当然,有的时候也是离不开对...(展开)

收养赡养

 民法典被收养人年龄是多少岁

一、民法典被收养人年龄是多少岁《民法典》实施之前,对于被收养人的年龄,一般是要求不能超过十四周岁。此外,对于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