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中,非婚生子女的地位是十分尴尬的,通常得不到父母的承认,生活也得不到保障,针对此问题,我国法律作了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不管子女是否是婚生,父母子关系都是不可消除的,其赡养父母的义务也是不能推脱的。
根据《婚姻法》第21条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由此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而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其享有同等的权利,那么也应该履行同等的义务。
虽然没有法律直接规定非婚生子女需要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一般而言,只要生父、生母对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尽了抚养和教育的义务,那么当生父生母年老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同样也有要求非婚生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当然,也需要考虑到非婚生子女的经济实力,如果非婚生子女自己无法养活自身的,让其承担赡养义务也无法实现。
父母虽然未结婚,但是孩子和父母的血缘关系客观存在,父母关系不可消除,非婚生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可以要求其儿女尽到赡养义务给予一定的赡养费,保证能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