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有配偶一方想要收养孩子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双方都应该愿意收养孩子。但是,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会由其中一方进行抚养,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经过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的同意单方面决定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这一行为属于对配偶权利的损害,并且也将不利于受抚养人的成长。因此,如果离婚后未经另一方同意而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的,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将直接受到影响。
离婚后的一方单独决定送养子女,该送养协议有效吗?
事实上,根据规定,如果孩子有亲生父母,要送样应当经过双方的同意,否则,会直接影响送养的效果。
此外,在下列情况下,送养孩子必须得到双方的同意:
1、孩子的父母不是合法夫妻,例如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生下的孩子。
2、父母已经离婚,但也需要得到双方的同意。一些离婚的父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认为孩子判给了自己,送养孩子就不需要求得另一方的同意,只要自己同意就可以将孩子送养。这样的送养观念是错误的,未经孩子的亲生父亲或母亲同意送养孩子的,送养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另一方可以主张撤销该合同。
3、孩子的亲生父母属于未婚怀孕的,比如一些处于恋爱阶段的男女,如有些爱男女,没有登记结婚和生活在一起,如果有孩子,送养孩子需要双方都同意。
此外,一旦确定收养关系无效,因为这属于送养人的过错,就需要给收养人适当的经济补偿,主要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
因此,如果你真的想将孩子送给其他人抚养,除非确定孩子属于单亲家庭,否则,即使亲生父母已经离婚,那么任何一方都不能决定单方面擅自决定将孩子送给其他人抚养。如果父母的一方发现自己被隐瞒了送养孩子的真实情况,可以及时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该收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