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包办婚姻是违法的。在婚姻法第三条中就详细规定了: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为理由索要财物。也就是说不仅包办婚姻是不允许的,主动向他人索要彩礼的,更是不合法的(一般情况下不干涉)。
包办婚姻是男女双方并非出自自愿(被胁迫)而由第三人(父母及其他人等)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行为。而婚姻当事人往往都没有感情。
《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还规定:“结婚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任何一方都不能对对方加以强迫(和任何第三者不得加以干涉)。
法定婚龄必须高于18周岁,当事双方人必须具已有民事行为能力行使婚姻自由权。
包办婚姻(娶童养媳或寡妇婚姻等)都是违法的,没有法律效力。自主婚姻和包办婚姻的区别就是以结婚是否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为依据。双方经过了解、产生感情后自愿结婚的,即使是由父母主持代办订婚的,也应认为是自主婚姻。
按中国1980年《刑法》第179条规定,对包办他人婚姻和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人,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视其情节严重的,予以处分或者法律制裁。通过暴力强硬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还要追究其行为人刑事责任。
包办婚礼婚姻不幸福而离婚的,彩礼所得应被没收处罚并且上缴,不予退回;双方没有结婚证的,收彩礼方应该退还给给付彩礼方。
一般情况下彩礼可以作为对女方父母的馈赠,也能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因为包办婚姻本身的不合法性,导致婚姻内的任何事情都不被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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