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重婚期间财产的认定办法是什么?
重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因为基于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应当比例平等,如果是一方有重婚的,另一方可以在分割完财产后要求重婚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前提条件是必须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此时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否则不予支持。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各自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但是在缔结婚姻之后,取得的财产就要参与离婚财产分割,不仅财产要分割,夫妻共同债务也要进行分摊,还有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不享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必须向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如何认定是否构成重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违反婚姻法规定,在他人一起夫妻名义生活构成重婚,对于重婚期间财产认定比较简单,在双方未离婚之前,重婚一方的收入应当算共同财产。等受害方提出离婚,其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婚姻法也保障无过错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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