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配偶隐瞒家族精神病史不可以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只有是以下的情形才可以提出此请求: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发现配偶隐瞒家族精神病史怎么办?
隐瞒家族精神病史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关系的请求,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
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2、《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第二条 婚前医学检查的主要疾病
(1)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2)指定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
在结婚后若是发现配偶在结婚之前隐瞒家族精神病史的,此时可以在发现后的一年以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关系的请求,一般来说,只要提交的材料能够证明隐瞒事实存在,那么法院就会按照规定撤销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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