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高女(我方当事人)与许男系夫妻关系。在许男提出离婚后,高女才得知男方将夫妻共同房屋登记在自己父亲名下,并在不久前卖掉。
办案思路及心得
我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发现男方家境殷实,人脉广泛,其转移财产的手段十分隐蔽,可谓处心积虑并有“高人指点”。经仔细研究和调查走访,我律师还是发现了男方弄虚作假的蛛丝马迹,于是顺藤摸瓜,精心准备。
裁判结果
但在天津津南法院一审中,法官由于种种原因并未采纳我方观点,二审中,律师不畏艰难,坚持己见,最终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我方律师的观点,认定一审法院所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一般发回重审的案件都要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