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夫妻一方擅自将房屋赠与儿子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

夫妻一方擅自将房屋赠与儿子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

【案情】

小红小明系再婚,小红与前夫育有一子三毛,三毛跟随小红生活,小明在外做生意,小红在家照顾子女,小红小明婚后于2010购买了一套115平方米的套房,该房屋登记在小红名下,自2015年开始,小红小明感情不合开始分居生活。2019年,小红擅自将房屋赠与三毛,并签订了赠与合同。

【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小红小明婚后购买的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小红对该房屋享有份额,对自己份额享有处分权,三毛可取得一半的财产权利,故赠与行为并非全部无效。

第二种观点认为,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该赠与行为应认定无效。

【评析】

李律师同意第二种观点,主要理由如下:

夫妻双方在没有约定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式是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中,小红小明对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小红赠与房屋应取得共有人小明同意。

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红小明婚后购买的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小红小明对该房屋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小红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三毛,严重侵害了小明的产权权益。

因此,小红未经小明同意擅自赠与房屋的行为应属无效。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无效  无效词条  赠与  赠与词条  擅自  擅自词条  一方  一方词条  儿子  儿子词条  
案例

 有没有女方拒还彩礼胜诉案例?

通常情况下,男方向女方提亲的时候都会送上彩礼,当然感情好的话结婚是肯定的。但是女方也有因感情不和而退婚反悔的权利,那么女方拒还彩礼是可以的吗?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整...(展开)

案例

 李家财产继承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李锦(本文所述姓名均为化名)与张某夫妇生前育有四名子女,分别为长子李甲、次子李乙、三女李丙、四子李丁。张某于1973年逝世,李锦于1991年7月走失,2...(展开)

案例

 家庭暴力离婚案例及分析有哪些?

家庭暴力是使家庭破碎的原因之一,家庭暴力会造成双方的伤害同时也会造成对孩子的伤害,在我国家庭暴力离婚的案例有很多,家庭暴力离婚以后应该怎么办?家庭暴力离婚应该用...(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