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政府部门代偿。
2、召集其他人员参加,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怎样处罚要依据是否构成犯罪而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进行处罚,数额达到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非法集资的行为是很容易造成他人财产受到损失,对于此损失一般都会由违法者来全部的承担,这不仅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只要构成犯罪还会承担刑事的责任,所以,自己所犯下的错就该由自己来承担,这样才能减轻自己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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