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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由于审核标准比商业银行低,放款速度快,利息较高而越来越成为一些人进行融资的方式。但是,在高利息的背后往往隐藏着高风险。由于利息过高,经营不善或者借款人资金链断裂,甚至借款人一开始就打算诈骗钱财都可能导致最后本息无法偿付。那么,高息借款构成合同诈骗罪吗?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
一、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民事欺诈行为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一方当事人故意以不真实情况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使对方陷于错误认识,从而达到引起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不法行为。
两者都可表现为在经济活动中采用欺骗方法取得对特定财物的不法占有状态,主要区别在于:
1、是民事欺诈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欺骗方法,旨在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交易从而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而诈骗罪实施欺骗的目的是让对方陷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从而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是民事欺诈行为人在签订合同之后,总会以积极的态度创造条件履行合同;诈骗行为人根本无履行诚意或履行能力,即使有一点履行合同的行为,也是象征性的“虚晃一枪”。
3、是民事欺诈行为人为了减轻责任可能进行一定程度的辩解,但不会逃避承担责任;而诈骗行为人则是要使自己逃避承担责任,最终使对方遭受损失。
其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二者相区分的关键所在。除非常典型的情况下,非法占有的目的通常都是根据一定的客观事实来推定的。尽管“非法占有目的”属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但它必然通过一系列外化的客观行为表现出来,我们可以根据其客观行为表现以及行为效果推定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笔者认为,诈骗犯罪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必须以行为人实施的客观行为活动为基础事实,综合考虑行为人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各种主客观因素进行整体判断,只有从行为人的诈骗技术过程、各个行为环节着手,综合所有事实,经过周密的论证,排除其他可能,才能得出正确结论。
一般来讲,借助合同实施诈骗犯罪的行为,在诉讼证明和司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过程中,须综合考虑、审查分析以下几个要素:
1、要看合同主体身份是否真实;
2、要审查行为人有无履约能力;
3、要审查行为人有无采取诈骗的行为手段;
4、要审查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
5、要审查行为人未履行合同的原因;
6、要审查行为人的履行态度是否积极
7、要审查行为人对财物的主要处置形式;
8、要审查行为人的事后态度是否积极。
合同诈骗罪之合同,不论是书面的非书面的,民事的经济的,都体现市场秩序,即具有三方面特征:具有财产内容、存在于市场经济活动中、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易关系。不体现市场秩序的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协议)以及不反映交易关系典型形式的不附条件的合同,比如民事法律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见《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民间借款合同,无偿的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代理合同等,就不是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
高息借款构成合同诈骗罪吗?因此,高息借款构成诈骗罪,但是不构成合同诈骗罪。首先,合同成立的条件是指双方都存在权利和义务,是对价交换的关系。而高息借款是单方面履行义务而导致财产的流转。其次,高息借款并没有扰乱市场的秩序,不会造成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秩序。所以高息借款符合诈骗罪的主客观要件及追诉标准,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宿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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