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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们大家肯定都是有存款,对于存款的问题我们大家肯定都是非常关心的。对于存款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是有很多的。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现象也是有的,我们国家对于非法吸取公众存款罪规定的是有三年以下和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情况的。那么河南省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刑法条文》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种量刑标准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情形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至100万元,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至500万元;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存款人造成损失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存款人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情形: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500万元以上,或者因本罪行为受过两次处罚,两年内又犯的;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次数多,范围较广的;因不能归还造成他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或者引起自杀、精神失常等后果,或者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吸收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引起严重危及社会稳定的恶性事件,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二种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量刑】

1、个人吸收存款额不满20万元或变相吸收存款不满3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10万元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损失每增加3.5万元或每增加2户,刑期增加一个月;宣判前全部退还存款存款的,适用罚金刑;

2、个人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损失2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30户,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损失每增加3万元或增加2户,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个人吸收存款10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8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量刑】

1、单位吸收存款额不满10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不足15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50万元损失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损失每增加7万元或每增加3户,刑期增加一个月;适用拘役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以有期徒刑六个月为起点;宣判前退还全部存款的,适用罚金刑。

2、单位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损失10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150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4万元或每增加3户,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单位吸收存款500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0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缓刑适用但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吸收存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二)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三)吸收存款额四分之三以上未退还的;

(四)曾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或行政处罚的。

对于河南省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国家是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对于这种罪行是有着两种情况的,我们是需要结合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情来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国家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罚是非常的大的,所以说我们不应该触犯到这个法律。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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