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等国家公共财产的行为,这是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关于贪污罪的讨论很多,如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们的刑法中对于贪污罪的立案是怎么规定的?现在律图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贪污罪的立案标准问题
一、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注:这是一个具体的数额标准,只要行为人个人受贿的数额累计达到一万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侦查。)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贪污罪的立案标准的问题的解答,当然更多关于贪污罪的其他问题,如贪污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贪污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图,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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