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国(境)签证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而提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等事项,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还要持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前去办理。一般还需要村委或居委及学校的证明。有单位的在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或开介绍信,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证件和证明均需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1、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必须由民警认真调查核实,以确保证明事项的准确性。出具被证明对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时,必须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劳教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的文本为依据。
2、证明事项应当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相对应,注意区别“犯罪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刑事处罚记录”、“故意犯罪记录”等具体要求,不得扩大证明范围。
刑事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任何时间都可以在公安机关系统网内查询到。但未成年人犯罪,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的,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除办案需要外,不得对外查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综上所述,个人因为出国或者其它因素,有时候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这个证明材料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受理,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申请书,委托他人代办,则还需要由代办人带上授权委托书及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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