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制造枪支、销售枪支数量大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较多的;已经使枪支流散到社会的,等等。
“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出售的枪支被用来进行犯罪活动的,出售枪支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出售枪支给犯罪集口的;因出售枪支造成多人伤亡的,等等。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或者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行为。
《枪支管理法》 规定:国家对制造、销售民用枪支的数量,实行限额管理。本罪的行为方式根据本法第126条规定,具体表现为下列几种:
1、超过限额制造枪支。
“超过限额”是指超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下达的制造或销售枪支的年数量指标或任务。
2、超过限额销售枪支。“销售”除包含销售的意思外,还包括配备的意思,即应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范围向特定的对象进行销售。
3、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枪支,即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擅自改变枪支的性能、结构进行制造。
4、不按照规定的品种销售枪支,即不按照配购证件载明的品种、型号和数量进行销售。
5、制造无号枪支,即不在枪支指定部位铸印制造厂的厂名、枪种代码和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编制的枪支序号。
6、制造重号枪支编制的同一枪支序号铸印在两支或多支枪支上,换言之就是两支或多支枪支使用同一序号。
7、制造假号枪支,即在枪支上使用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本没有下达的序号。
(三)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四)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
通常违规销售枪支罪都是单位作为主体,只要是犯了此罪,那么肯定是会对单位里面的主要人员进行刑事处罚,而刑事处罚通常都是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为这个犯罪是属于危害社会安全一类的犯罪,因此它的量刑起步也是非常高的。如果情节相当严重,那么还有可能会被判到无期徒刑。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延伸阅读:
怎么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也称房屋建筑面积。是指...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客观...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
商品房的销售条件是什么
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
医生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是怎么规定...
作为一名医生,行医水平的高低这可以在后期...
非法持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