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卖二级保护动物量刑标准是什么?
贩卖二级保护动物量刑标准是5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侦办贩卖二级保护动物罪的原则有哪些?
1、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这一规定确定了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基本原则。
2、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确立了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该原则的基本含义是: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更不得侵害各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这里所说的“其他法律”,是指所有与刑事诉讼程序有关的法律,如刑法、法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人民警察法等。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自行使职权
《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自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自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一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自行使职权的原则。
贩卖,捕杀和运输国家保护动物都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既然有人贩卖二级保护动物,那对犯罪嫌疑人来讲,从轻处罚的机会是需要自己主动争取的,比如主动向公安机关供述买家的相关信息,调查属实的话对以后的量刑都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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